3月15日。答南湖景区徐女士:民国元年(1912)三月,郊区马厍汇人方英(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堂,原在江苏常州执教)回到故乡,在方於笥、计宗型等的支持下,选定南门范蠡湖畔吴公祠为校址,创办女子师范学堂。女师招收高等小学毕业生,修业五年(预科一年,本科四年),培养女子小学堂教习。后为便于学生实习,又添设小学及幼稚园。创校初,经费不足,方英变卖金银首饰来弥补。女师除按政府规定设置文化课程外,还开设刺绣、缝纫等工艺科及商业簿记、会计等选修课。民国十二年(1923)秋,实行新学制,浙江省决定将各省立师范并入当地省立中学。于是,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并入省立第二中学,在省立第二中学设三年制师范讲习科。同年,嘉兴女子师范停招师范生,改招新制初中科,后于民国十七年(1928)改为女子中学。见《嘉兴市教育志》第285-286页,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。